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日前从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财政局了解到,为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该局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切实为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便利,推进该县政府采购活动提质增效。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近期财务报告、按时缴纳社保税收等一系列资格证明材料,实际工作中有供应商因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瑕疵而导致无效投标。”蔚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局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以后,所有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中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
“推行‘信用+承诺’制,不仅减少了企业因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瑕疵导致的无效投标,有利于投标人充分竞争,还提高了评审效率,节约了资金,激发了企业活力。”上述负责人如是说。
一家中小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过去资格审查环节需要提供多种证明材料,现在参与蔚县政府采购活动只需提供承诺函,为企业提供了很大方便。